锦屏文书,是指以贵州锦屏县为代表的侗族、苗族等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自明清以来长期经营混农林和木商贸易而形成的大量民间契约和交易记录,是我国少数民族林农创造和传承一种独特的民间文化遗产,也是世界林业法制的一个历史典范,因此被中外学者誉为“世界记忆”和“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代表作之一。
早在明、清时期,以锦屏县为中心,天柱、剑河、三穗、黎平、台江等清水江中下游地区的苗、侗族人民,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了一种较为成熟、在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乃至世界林业史上堪称独特的林业生产关系,当地苗、侗族人民在林业生产和林木经营过程中,把有关林木买卖、林地租佃、帐目收入、利润分配、纠纷调解等涉及经济文化活动事件,都用具有严格约束力的契约文书固定并记录保存下来。从目前征集到的文书来看,大部分是从明末、清初开始形成,至今已有近500年的历史。
因其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最早发现于锦屏县的侗乡苗寨,故被通称为“锦屏林业契约”或“锦屏林业契约文书”。
2005年春,致公党贵州省委向贵州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交《关于加强“锦屏文书”抢救保护的意见》的提案,以新的“锦屏文书”概念取代原先“锦屏林业契约文书”的概念,把锦屏周边清水江中下游地区的三穗、剑河、天柱、黎平等县统一纳入“锦屏文书”的抢救保护范围。其征集的范围从以反映林业生产方面的契约文书为主,转向民间所有契约和原始记录。
“锦屏文书”是继甲骨文、汉晋木简、帛书、敦煌文书、徽州文书之后,在中国历史文化上的又一重大文献成果,也是世界十分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它对林学、农学、民族学、民族法学、社会学、经济学、人类学、档案学、生态环境学等诸多领域的研究都具有极高的学术参考价值,对加强民族区域自治和维护少数民族社会稳定和谐也有重要的资政参考借鉴。
近几年,随着抢救保护的深入开展,有关学者和黔东南州档案、文化等部门发现,锦屏文书的分布区域不仅覆盖了清水江流域各县市,而且在贵州省的都柳江流域、?阳河流域和湖南省境内沅江上游的靖州、通道、会同、新晃以及广西三江和湖北恩施等西南民族地区数省都陆续有发现,保守估计遗存民间的锦屏文书藏量不少于40-50万件。
一、基本情况
新中国成立后,锦屏县档案部门就开展了契约文书的征集、抢救、保护工作。其过程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至“文化大革命”结束。1950年锦屏县解放。随即进行清匪反霸、土地改革运动。在土改中,对地主、富农的山田地契进行查抄,大批山林田地契约被当众焚烧。只有田土山林分给贫下中农群众的少部分老契约,作为群众田土所有者的凭证而幸存保护下来。
1959年 2月锦屏县档案馆成立,随后组织少数民族档案征集工作小组到敦寨、九寨、启蒙等公社进行民间契约调查摸底和征集,并在平敖、文斗、魁胆、瑶白等大队开大会动员群众捐赠契约文书到县档案馆保存。1960年初,在河口公社韶霭村发现并征集到《皇木案》的手抄本,里面收录了明清两朝湖广、黔省征派“皇木”的各种文告、奏疏及批文。同时还征集到《黔书》和《姜映芳农民起义史略》等史料,又在启蒙公社雄黄村者姑寨侗族农民杨胜乾家中征集到1934年12月中央红军长征过锦屏留下的署名有毛泽东、朱德《出路在哪里》的红色革命传单。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组织有规模征集契约文书及有关档案史料的活动。
1960年8月,中国科学院贵州分院民族研究所(今贵州省民族研究所)成立贵州少数民族近代经济调查组,对黔东南苗族、侗族地区近代经济发展状况进行调查。在锦屏县档案馆及有关人员的大力协助与推介下,调查组成员杨有赓等人在民族村寨调查期间,文斗村知识分子村民姜元钧便拿出家中收藏的两三百件契约文书及木行斧印等相赠。平敖、文斗的其他村民也同意出借少量民间契约供给调查组研究之用。这是国内学者首次接触到锦屏契约文书。这次社会调查,使锦屏文书第一次进入了学者的视野。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不少的契约、史料又再次被收缴焚毁,档案馆受到冲击与破坏,契约文书征集抢救工作因此中断。
第二阶段,改革开放新时期至2005年。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文化大革命”结束。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新时期。1981年锦屏县档案局成立。1984年,锦屏县档案局组织开展全县第二次大规模征集契约和家谱、族谱等民间档案资料的活动。在彦洞乡瑶白村、河口乡文斗村征集到清代契约 280件。如文斗村乾隆二十八年(1763)姜凤宇与姜远福的“立断卖杉木山场”契约、乾隆四十五年(1780)姜兴周等人与龙文魁等人的“立佃种山场”契约等。
与此同时,杨有赓教授在80年代后,先后多次带日本东京外国语大学国立亚非语言研究所的唐立、武内房司等学者到锦屏县进行考察,并征集、借走近3000件契约文书原件至日本进行研究。
1985—2000年,锦屏县档案局(馆)征集抢救林业契约达2875件,复印件 34件,并馆藏编目安全保存。
2000年10月,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系副教授张应强博士到锦屏县进行社会调查,在锦屏县档案(馆)查阅到大量的林业契约档案,随后到乡村进行田野考察。2001年 4月,锦屏县档案局与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合作征集、研究、开发锦屏民间林业契约,成立了锦屏县民间林业契约征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档案局(馆)。中山大学为锦屏县提供了必要的征集经费及电脑、复印机等相应设备,推进了锦屏文书征集、抢救、整理、保护的规模化和科学化,开创了政府档案部门与省外高校学术机构合作征集研究锦屏文书的先河。
2004年 3月3日,锦府办发[2004]23号文件把与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合作开展锦屏林业契约征集研究工作的任务调整为县志办的工作职责。县志办先后将 1万多份契约原件移出县档案馆。
2004年9月6日,贵州省委领导批示:“锦屏清代林业契约是民族的历史文化文物,她不仅是锦屏的民族文化文物,而且是黔东南的、贵州的文物,很有价值。应切实采取措施,保护好、抢救好,不得流失、倒卖。不搞新闻炒作,今后的林业契约的清理、整理等工作,按省的部署,现终止与国内外任何单位和组织的合作。”黔东南州委领导也就此作出批示。锦屏县委、县政府为贯彻落实省委、州委领导的指示,将己移到县志办的契约收回进县档案馆库房安全保管,同时中止与中山大学的校地合作,档案部门依照《档案法》加大了征集、管理、保护的力度。
2005年1月,贵州省政协委员陈汉彬、张新民等以致公党贵州省委《关于加强“锦屏文书”征集抢救保护的意见》向贵州省政协第九届三次会议提出提案,并将“锦屏林业契约”改名为“锦屏文书”。这一提案,引起了贵州省委、省政府的重视。4月,在贵州省档案局帮助下,锦屏县档案馆专辟“珍贵档案特藏室”,添置了密集架,专门保护、保管林业契约,并建立相应管理制度。8月5日,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档案局在《黔文提复[2005]37号》文件中指出:“明、清、民国时期、锦屏各族群众在林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了大量契约、账簿等原始记录,据初步估计,至今散存民间的还有数万件,这些历史文献对研究明、清、民国时期,侗、苗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发展状况等有着极其重要的价值。”
至2005年底,锦屏县在18个村寨征集到契约原件13666件、山林登记等各种簿册20本、光绪年间编纂的族谱3本。其中,已经整理、修复、裱糊、编目、装盒的达8303件。
第三阶段,2006年至2019年。2006年8月,新华通讯社在第407期《国内动态清样》上刊登了新华社记者王丽采写的《贵州“锦屏文书”流失严重亟待抢救》一文,引起了国务委员陈至立的高度重视,对贵州“锦屏文书”抢救保护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锦屏文书’需中央政府部门支持的望提出。”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旋即批示“请遵照至立同志指示精神,提出具体可行的立项方案。”省委副书记迅即批示:“请超云书记、嘉甫、飞跃同志阅示:可否专门听一次汇报,事先请贵大、黔东南、省直有关部门做一点准备,研究个意见,认真抓一抓,把至立、宗源同志的意见,认真贯彻落实。” 10月24日,召开省委常委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锦屏文书”抢救保护的具体方案和工作措施,形成了会议纪要。
2006年12月,贵州省人民政府行文成立以副省长蒙启良为组长,有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公安厅、文化厅、林业厅、省档案局、贵州大学、黔东南州政府为成员单位的贵州省锦屏文书抢救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随后,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及锦屏、天柱、黎平、剑河、三穗五县也相继成立了锦屏文书抢救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自此,锦屏文书抢救保护工作走上以各级政府统一部署的工作轨道,并系统而大规模地开展了抢救保护工作。
2008年6月,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国家投资600万元,地方投资1182万元的锦屏文书特藏馆暨清水江木商文化历史博物馆立项兴建。该馆位于清水江与小江汇流处的锦屏县城状元街、两座风雨桥景观的交汇处,建设总规模为6988平方米,其中地上九层面积5480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1508平方米。该馆已于2015年建成投入使用,与当地名胜古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飞山庙隔江相望,构成一道蔚为壮观的“木商文化”的风景线,为锦屏文书进一步征集、抢救、保护、开发和研究提供重要馆藏、利用、展示的平台。
2012年3月,国家档案局局长、中央档案馆馆长杨冬权一行,到锦屏就锦屏文书等重点档案的抢救、保护工作进行调研和指导,查看了锦屏文书特藏馆建设进度和设计施工情况,他希望锦屏县委、县政府加大锦屏文书特藏馆的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使散落在清水江沿岸各民族村寨的锦屏文书早日搬进新家,让价值与敦煌文书、徽州文书比肩的锦屏文书得到有力保护。
2015年,锦屏文书特藏馆竣工,国庆期间举办了开馆典礼,同时首届锦屏文书文化艺术节暨第二届贵州旅发大会在锦屏召开,期间参加第二届锦屏文书研讨会暨贵州省第二届‘汲古黔谭’学术研讨会”的专家学者,在深入讨论锦屏文书及相关学术问题的同时,希望锦屏文书早日启动“世界记忆遗产”申报工作。
2016年,州档案局(馆)下发拟以“清水江文书(锦屏文书)”申报“世界记忆工程”的文件到相关县人民政府征求意见,县档案局(馆)代锦屏县政府草拟了回复文件,表示“清水江文书”没有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不具备申报“世界记忆遗产”资格,公布的“世界记忆遗产名录”称谓从来没有在后面附加括号名称的先例,此事后来搁置下来,不了了之了。
2017年11月,由国际档案理事会东亚地区分会和国家档案局联合主办、贵州省档案局承办的国际档案理事会东亚地区分会第十三次全体大会暨数字格式文献遗产的选择和保护研讨会在贵阳召开,会上特别将“锦屏文书”“水书”小型陈列展作专题推介。
2017年上半年,根据县委宣传部龙木秀部长的工作指示,县档案局(馆)长吴厚炎安排副局(馆)长龙令洌,起草完成了《锦屏文书申报“世界(亚太地区)记忆工程名录”实施方案》,报县委宣传部领导。下半年,成立以县政府县长和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为主任的锦屏文书抢救保护与研究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同年还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长为主任的锦屏文书研究中心。
2018年8月,锦屏县成立锦屏文书申报“世界记忆遗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申遗”办)设在县锦屏文书特藏馆四楼,从相关单位抽调6名干部集体办公。
2019年3月1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文书保护条例》经贵州省大常委会批准正式施行。至此,锦屏文书的保护和研究利用更加有了专门立法的保驾护航。
第三阶段,2020年至今。
2020年1月,利用锦屏文书为主要申报资料,贵州锦屏杉木传统种植与管理系统被认定为第五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2021年,“锦屏文书”申遗工作被写入黔东南州“两代会”工作报告。是年10月,锦屏文书特藏馆通过了评估验收,成为“贵州省人文社科示范基地”并命名授牌。
2021年,锦屏县政府与中山大学继续合作,计划将馆藏的6万多件锦屏文书全部影印件,编辑出版《锦屏文书》大型历史文献丛书10辑 200 卷(册)。
2022年,大型文献资料丛书《锦屏文书》丛书第1至 3 辑 31 册,已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公开出版,公布 18000 多件,第四、五辑正在编辑之中。该丛书是目前规模最大的锦屏文书整理刊布丛书,收录文书数量最多。
到目前为此,锦屏文书整理刊布公开出版物共计达160种,正在出版60种,下步计划再出版140种。
2022年,锦屏县成立县委书记、县长双组长的锦屏县锦屏文书申报“世界记忆遗产名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县政协副主席兼“申遗”办公室主任,正式行文下发了《锦屏文书申报“世界(亚太地区)记忆工程名录”的实施方案》。
2024年,中共黔东南州委、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成立了黔东南州“锦屏文书”申报世界记忆工程名录工作领导小组,由贵州省政协副主席、州委书记李建及州长杨光杰任双组长,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锦屏,由锦屏县委书记舒健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挂牌设在“锦屏文书”特藏馆。
近期,州申遗工作专班在凯里学院召开“锦屏文书”价值研究专题会议。会议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实施、社会支持、专家协助、民众参与”的申遗原则,以推进“锦屏文书”申遗文本编写进程为目标,围绕总结提炼“‘锦屏文书’的唯一性、独特性、世界性等方面的价值点”主题开展讨论,学术界要找准“锦屏文书”体现的价值点,精心总结提炼“锦屏文书”的唯一性、独特性和世界性,提升编撰“锦屏文书”申报《世界(亚太)记忆名录》的文本质量。
到目前,锦屏县累计投入锦屏文书抢救保护利用的资金总额达4980多万元,连续举办两届大型“锦屏文书文化节”活动,六届“锦屏文书学术研讨会暨国际高端论坛”,社会反响影响很大。
截至2024年底,锦屏、黎平、天柱、三穗、剑河等9县共征集进馆锦屏文书总数23.864份。其中锦屏63537份,黎平61810份,天柱35473份,三穗33355份,剑河22131份,岑巩6881份(件);共计裱糊12,6646份,编目160604条,数字化142775份。
二、工作成绩
1、2001年以前,工作处于摸索阶段,鲜有成效
1959年 2月,锦屏县档案馆于成立。之后于1960年 4月,组织少数民族档案征集工作小组到亮江流域的敦寨和清水江流域的九寨、启蒙等公社进行民间契约调查摸底和征集,在清水江流域的平敖、文斗和瑶伯等生产大队开大会动员群众捐赠契约文书到县档案馆保存,这是我县有史以来第一次大规模征集契约档案。
1980年以后,杨有赓先后多次带日本东京外国语大学国立亚非语言研究所唐立、武内房司等学者到我县,征集、借走3000多份契约文书原件至日本,编辑出版了3卷《贵州苗族林业契约文书汇编》(由东京外国语大学出版)。第一卷于2001年3月31日出版,收录1736至1950年山林卖契契约283份;第二卷于2002年 3月29日出版,收录1736至1950年契约574份,其中:山林租佃契约264份,田契55份,分山、分林、分银契约 90份,村规民约、房屋宅基地、纠纷调解、菜园、池塘等契约 45份,民国契约 20份,这两卷共收录契约文书857份;出版的第一、二卷,县档案馆收到捐赠馆藏,后来出版的第三卷,县档案馆没有收到该书馆藏。
1984年,县档案局组织开展了全县第二次大规模征集契约和家谱、族谱等民间档案资料活动,在瑶伯、文斗两村征集到乾隆二十八年至宣统三年的清代契约 280份。如河口乡文斗村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姜凤宇与姜远福的“立断卖杉木山场”契约、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姜兴周等人与龙文魁等人的“立佃种山场”契约等。
1998年,县档案局(馆)第三次组织力量大力征集、抢救“锦屏文书”。至1999年底,我县档案局(馆)共征集到“锦屏文书”原件 2,875份,并编目进馆安全保存。我县林业契约等民族特色档案的征集、抢救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
2、2001至2004年与中山大学合作,抢救保护工作有些进展
2001年 4月,开始与中山大学合作,县人民政府批准县档案局与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合作收集研究锦屏民间林业契约。 8月28日,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与我县人民政府就合作征集研究锦屏民间林业契约达成协议,形成了《锦屏县人民政府关于与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合作收集研究锦屏民间山林契约及文献的会议纪要》(锦府专议[2001]14号),成立了锦屏县民间林业契约征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契研办”),办公室设在县档案局(锦府办发[2001]94号),由县档案局负责与中山大学的具体合作事宜。从此,掀起了我县第四次大规模征集、保护、研究“锦屏文书”的高潮。到2004年底止,我县档案局(馆)征集到的“锦屏文书”已达 11,247件,修复和裱糊8,203件。
3、2006年后省、州、县高度重视,抢救保护工作进展较快
锦屏县开展的“锦屏林业契约”抢救保护工作和“锦屏林业契约文书”面临濒危的危机,引起了致公党贵州省委高度重视,于2005年重点对其进行了调研,并将调研的主要内容作为提案提交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致公党贵州省委认为,我省有必要集中力量对锦屏林业契约文书进行抢救、收集、保护和整理,并建议以新的“锦屏文书”概念取代原先“锦屏林业契约文书”的概念,把契约、帐簿、诉讼词等原始文献材料都纳入征集保护范围;迅速果断地开展与此相关的整理研究工作,严厉杜绝原始资料的倒卖、流散,以及各种错乱无序状况导致的丢失毁坏;组成“锦屏文书整理出版工作委员会”以及相应的“顾问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对各种相关资源进行整合,确保整理出版和学术研究工作顺利进行;尽快设立“锦学研究中心”(暂名),为征集整理和研究提供学术支持。
从此,“锦屏林业契约”更名为“锦屏文书”。其涵盖的范围是:以锦屏县为中心以及天柱、剑河、三穗、黎平、台江等清水江中下游地区。涵盖的内容主要有:自明清以来形成的林地、林木、田土、房屋等买卖、租佃、典当的契约、字据、簿册、官府文告、家谱、碑刻;反映锦屏等五县政治、经济、文化、民俗、婚俗、宗教等历史发展情况的其它有价值材料;民间文学(艺)作品和民间故事、古歌、传说记录;当地著名历史人物传记、家书、实物档案;有特点的旧时生产用具、生活用品、民族服饰、房屋构件及其装饰、民间工艺品等。
2006年8月16日,新华通讯社在第407期《国内动态清样》上刊登了《贵州“锦屏文书”流失严重亟待抢救》一文,引起了国务委员陈至立的高度重视,对贵州“锦屏文书”抢救保护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中共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副书记王富玉、省委常委龙超云及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吴嘉甫等同志随即作出了相应的批示,要求有关单位摸清情况,查找问题,研究提出抢救保护“锦屏文书”的具体方案和措施。10月24日,中共贵州省委召开了“锦屏文书”抢救保护工作专题会议,研究抢救保护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明确了抢救保护的具体措施。之后,贵州省及黔东南州、锦屏县相继成立“锦屏文书”抢救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此,“锦屏文书”得到国家及省、州各级领导的进一步关心和重视,其抢救保护工作列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
2007年2月以后,锦屏县委、县人民政府新一届领导班子,调整和充实了“锦屏文书”抢救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锦屏文书”抢救保护工作。从2008年开始,县委、县政府把“锦屏文书”抢救保护工作纳入对乡镇实行目标量化管理,纳入乡镇考核内容;县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万元专款用于开展“锦屏文书”抢救保护工作。
截至2023年,黔东南州锦屏、天柱、黎平、三穗、剑河等9个锦屏文书项目县馆藏有锦屏文书原件共21.28万多件。其中,馆藏最多的是锦屏县,达6.4万多件,实物248件,涉及1128户农户,基本完成整理、修复、裱糊工作;数字化扫描建立了“锦屏文书”电子典藏库。锦屏档案馆馆藏年代最早的锦屏文书,为明嘉靖二十五年(1546),距今475年。
三、经费投入
2001年至2023年期间,国家和省、县级共投入“锦屏文书”抢救保护工作经费5955万元。其中,中央拨付600万元用于特藏馆项目建设、省200万、50万元为特藏室的改造资金,陈列展620万;中央和省级安排的重点档案抢救保护经费265万元、县级财政配套安排120万元,投入特藏馆地方资金1600万和办节办会等2500多万。
四、“锦屏文书”特藏室和特藏馆建设情况
为了加强对“锦屏文书”抢救保护,2006年底,中央拨款40万元,县政府匹配5万元共计45万元,在县档案馆现馆基础上,技改加盖一层楼修建专辟“锦屏文书特藏室”,于2008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2008年,“锦屏文书特藏馆”建设被纳入国家建设计划,计划投资1,78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600万元,地方政府配套1,182万元。2009年12月,《初步设计》通过了州发改委的正式批复,总投资为1,900万元,建设总规模为6,988平方米,地上建筑总高度50.8米。该楼设计合理、功能齐全,以清水江木商古典建筑及苗侗建筑为设计理念,采用汉族文化与苗侗文化相结合,充分体现了清水江悠久的历史文化;主楼建筑呈塔型,外观为鼓楼仿如杉木之形象;立面显得流畅而有变化,采取钢筋混泥土构架和建筑实墙与杉木材料的亭台楼阁互为照映,虚实搭配合理,给人以美观、挺拔的印象。既符合《档案馆建筑标准》的设计要求,同时又具备文化展示功能;既是现代办公场所,同时又兼顾观光游览,是一栋集文化内涵和时代精神为一体的新建筑。工程于2010年动工修建,2015年10月建成投入使用并投入550多万元建成锦屏文书陈列展和70多万元进行升级改造,现是我县最有代表的地标性建筑。
五、遗产申报情况
2010年2月22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国家咨询委员会召开会议,按照“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入选标准对第三批申报的档案文献进行了认真审定,《锦屏文书》已通过评定,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也标志着锦屏文书具备了申报“世界记忆遗产”的资格。2020年1月,利用锦屏文书为主要申报资料,贵州锦屏杉木传统种植与管理系统入选第五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六、内容、类别及特色
锦屏文书的内容丰富,种类繁多。从具体内容上分有山林、田地、房屋、宅基地、水塘、菜园权属买卖契;山林、田地、房屋、宅基地、水塘、菜园等家产析分及传承记录契;合伙造林、佃山造林、山林管护、山林经营契;山林土地权属纠纷诉讼、调解裁决文书;山林土地买卖以及家庭收支登记簿册;生态环境保护契;乡村民俗文化记录;官府文件;村规民约;家乘族谱;文献古籍等等。其中契约文书类馆藏最多、最完整、最系统,是“锦屏文书” 的主体。
从载体形式上分有石碑、兽骨、竹木、皮、布、纸等,以土纸书写的纸契为主,内容多为山林田土买卖、佃山造林、拆分山林和家产、山林管护、山林纠纷调解等等。
从功用来分有生活、生产与经营记录等;从记录的形式上分有文字、碑刻、实物与音像等。
以上契约文书,以民间文书为主,官府文书为次。少部分盖有官府印记的称“红契”,大部分是没有官府印记的“白契”。
在文献史料类中多为有关历史资料汇编和私人著作,如反映吴勉、林宽、张秀眉、姜映芳等侗苗民族首领反抗朝廷的起义及其被镇压的有关史料;还有反映林业生产、木材贸易、货币流通、人民徭役负担等情况的记录。如《莲花山集》、光绪年的《贵州不缠足会条约》、记名提督朱洪章的《从戎记略》、龙绍纳诗文集《亮川集》、咸丰、同治年间锦屏地方团练抵抗农民起义军的《三营记》、惊动嘉庆皇帝波及湘、鄂、赣、皖、陕数省的《清江四案记》(即“争江案”、“白银案”、“皇木案”和“夫役案”)等等。
而石刻碑文类民间蕴藏量较大,据文物普查统计,仅锦屏县境内就有数千通石碑铭文,经档案馆收集拓片、手抄件和乡镇修志收集整理的已逾500余件。如《奕世永遵》等的木材贸易碑文和林木保护碑文,仅卦治村就有20多件;还有反映婚俗和民俗改革、军事等的碑文,如1831年反映婆洞十侗寨俭办婚礼 “八议”款约的“因地制宜碑”,1888年九寨侗族地区抵制封建婚姻陋俗“六礼”而订立的“定俗垂后碑” ,三江镇赤溪坪村1729年云贵总督鄂尔泰定下的《为禁筑梁以通水道以便民生事》的文告碑等等。
现存最早的石刻类“锦屏文书”是锦屏县敦寨镇龙池村形成于南宋景定二年(1261)的诸葛洞石刻。石刻上的《诫谕文》及其旁边的三首诗,反映了当地农民与统治者斗争的壮烈场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研究价值。
在以上契约中,年代最早的是明成化二年(1466)的山林买卖契,距今已有546年,现馆藏于天柱县档案馆。锦屏县档案馆现已收集到4件明代“锦屏文书”,分别为明嘉靖二十五年(1546)2件、明万历十四年(1586)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各1件。
保存最完好、幅面最长、字数最多的是清光绪十四年(1888)形成的“黎平府开泰县正堂加五级纪録十次贾右照给培亮寨民人范国瑞、生员范国璠的山林田土管业执照”,盖“贵州黎平府开泰县印”(县印呈边长为68毫米的正方形),长208厘米、宽52.8厘米,共101列2888字,其中正文为89列2665字,由4张纸粘接而成,粘接处都加盖县印,每列文字的首尾均用朱笔圈点,全文用毛笔竖向书写,卷面整洁流畅,字体苍劲有力,语句精练明了,记载了契约主买断29处田产和21处山林、析分1处田产的详细情况,堪称锦屏县档案馆镇馆之宝。
最体现关心民生、创建和谐社会的契约是 “九江坡碑记”。碑文是清光绪十五年(1889)八月二十日形成的“钦加盐运使御补用道特受黎平府正堂僧额巴图鲁加三级记录十次俞(谕)”,共571字,规定了九江坡一带山林田土权属,山道隘口守护职责,山民日用柴薪樵采、埋葬用地、扫墓、开荒种菜等事务及范围和立契投税办法等,现馆藏于锦屏县档案馆。
最为悲壮、充满血性的契约是道光十二年(1832)十月二十八日的“东庄杨文光叔侄12人立保护山场祖业生死合同”,内容是“叔侄为因文志(湘、美)弟兄横争山场祖业,议立生死合同”,“倘有恶弟兄强砍木植,众等务要出力,生死相顾,评神发愿,许进不许退,如有一人有二心,神圣干察,恐有打死他人,我等即出一人抵偿,众共派田五十石与抵偿人养合家小,所有官事费用,俱各照股均派”,正文153字,现馆藏于锦屏县档案馆。
最珍贵的田契中,当属现馆藏于锦屏县档案馆的清康熙二十八年(公元1689)的“新化长官司乌潭等八寨欧宇太等13头人并众民吐退粮田之正堂验记契”,正文800多字,记载新化长官司调解密帮岑孟四寨因逃贼兵杀掳所遗留粮田耕种及完纳钱粮的事,所描述的历史时空为清康熙十年(公元1671)至清康熙二十八年(公元1689)的新化长官司所管辖的乌潭等上四寨、杨童等下四寨以及密帮岑孟四寨。涉及历史人物有新化长官司正堂欧阳、新化长官司前任刘太爷、二老爷、八老爷、原差金良弼、八寨13头人、贼兵高李二家等,发生的历史事件有康熙十年贼兵杀掳,密帮岑孟四寨逃贼兵荒芜粮田,新化长官司责令各寨招人佃种以完纳钱粮,吐退粮田以专耕纳,康熙二十四年奉旨清丈田坵,新增摊派丈增粮,吐退粮田有粮无差不得遗累之约定等等,是一份很有历史内涵与研究价值的锦屏文书。
版式最独特的是:由老契约、锦屏县田赋管理处卖契本契、卖契税收据及土地管业执照四份粘贴在一起的“四联契”,现馆藏于锦屏县档案馆。
家谱与地方志一体的《龙氏迪光录》:全书共8卷,8开楷体印刷,系自元代始设亮寨蛮夷长官司世袭龙姓的传统老家谱之一,龙绍纳所著,成书于清同治三年(1864),现馆藏于锦屏县档案馆。该书不仅记述龙氏家族的繁衍迁徒、世代谱系,而且将家族发展和地方发展结合起来,成为记述亮寨长官司发展历史的地方志。对查考黎平、锦屏,特别是以敦寨镇为中心的亮江流域的人文历史具有重要意义。而其中文学艺术、旧典、山川古迹、土产等,不仅可查考当时当地的文化、经济状况,而且可让人领略当时当地的风俗人情。
七、特征价值
据专家学者的研究,锦屏文书内容丰富,特征鲜明,意义重大,价值连城。
(一)特征:
(1)、锦屏文书历史悠久,时间跨度大。从现在已征集到的锦屏文书来看,锦屏文书起于明代,历经清代、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在延续。现在档案馆见到的最早的锦屏文书是明成化二年(1466),最晚的是1992年,时间跨度达526年。从某种视角看,锦屏文书仍在民间发展,某些时候还依旧被视为民间定纷止争令双方信服的证据,还是生生不息的“活的”文书。
(2)、锦屏文书数量大、种类多,内容丰富。2006年,黔东南州清水江流域各县曾进行摸底调查。据调查估计,仅锦屏、剑河、三穗、天柱、黎平和岑巩6县民间所藏锦屏文书达30-40万件。不少农户家中藏有数百件,有的甚至上千件。锦屏县档案馆曾从一农户平略镇平敖村姜承奎家中收集到锦屏文书达1352件。目前贵州省各级档案馆已收集到锦屏文书24万多件,同时一些高校、研究机构和个人也收集了一定数量的锦屏文书,加上沅江上游、都柳江流域、舞阳河流域估计不下40-50万件。据专家估计,著名的徽州文书约有50万件,可见在藏量上锦屏文书与徽州文书难分伯仲。
(3)、锦屏文书具有民族性。贵州黔东南是少数民族聚居生活的地区,清水江流域自古以来就生活着苗侗等少数民族。他们世代在这里繁衍、生息,守护着白己的美丽家园。明清以来王朝政府推行“改土归流”、设府置县等政策,加大了这一地区的开发和管治,促进了黔东南清水江流域经济、社会的发展。锦屏文书就是侗族、苗族在生产、生活中形成并保留下来的,反映和记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开发和社会文化变迁的原始记录,是难得的研究少数民族发展历史的第一手材料。
(4)、锦屏文书具有地域性。锦屏文书目前发现于贵州黔东南清水江流域的锦屏、剑河、三穗、天柱、黎平、台江、岑巩、从江、7个县,属清水江流域的中下游地区。在清水江流域的上游和贵州、湖南、广西等其他地区的契约,也有零星发现,但像黔东南以侗苗为主体的民族聚居区大量的、成规模的契约文书的发现,到目前为止还是绝无仅有的。
(5)、锦屏文书具有典型性。据了解,全国各地乃至世界迄今为止发现的契约文书以地契、房契等为主,林契很少见。而锦屏文书是随着林业的生产、开发和木材的贸易而产生的,是以林业为鲜明主体内容的契约文书,具有“林家铺子”的典型性。数量庞大的锦屏文书为研究林业的生产、发展、林业经济、环境保护等提供了鲜明、独特、宝贵的资料,填补了我国经济发展史上反映林业生产关系历史文献的空白。
(6)、锦屏文书具有连续性。锦屏文书从明代起,绵延数百年不断并保留下来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专家们发现通过锦屏文书不仅能了解到一个村寨的发展变迁,一个家族的历史,甚至能追踪到某一块林地山场的流转变化。村民们对文书的保管非常重视,老人们总是告诫子孙“宁烧房子,不烧契子”,把“文书”看着传家之宝,使锦屏文书得以绵延数百年。
(二)意义与价值。
(1)、锦屏文书填补了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缺少封建契约文书的空白。民间契约文书在我国已有数千年历史,但发现的契约文书大多都在汉族地区,如“徽州文书”。徽州自古以来就是经济发达、文化昌盛的地区,明清时期徽商走遍天下,在黔东南清水江流域采购木材的商人中,徽商就是其中最强大的商会之一。贵州开发较晚,到明永乐十一年(1413)才建省,经济、文化发展滞后。黔东南清水江流域为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文化发展更为落后。锦屏文书作为这一地区形成并保存下来如此数量庞大的民间契约文书,就填补了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民间契约文书稀缺的空白。
(2)、锦屏文书填补了我国经济发展史上缺少反映林业生产关系的历史文献的空白。在贵州、西南乃至全国及世界所发现的契约文书多以地契、房契、商契为主,而锦屏文书是以林业为鲜明主体内容的契约文书。它们为研究林业的生产、发展、林业经济、环境保护等提供了鲜明独特的宝贵资料,填补了我国经济发展史上缺乏反映林业生产关系历史文献的空白。
(3)、锦屏文书为研究少数民族独特的文化现象提供了新的视野。侗族、苗族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具有灿烂历史文化的民族,都有丰富的语言文化,但是侗族苗族都没有本民族文字。民族文献的缺失给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社会发展的研究造成极大的障碍。绵延数百年的锦屏文书虽为汉字书写,却是在侗苗人民生产、生活中所形成的真实记录、反映了侗苗社会的经济活动、家族形态、社会生活、宗教活动等事象,是研究侗苗历史文化的难得的第一手材料。在这个经济文化并不发达的地区,日常生活中人们使用着本民族语言,在记录书写时人们又在使用汉字,两种文化的交融现象为民族问题与民族文化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活材料。
(4)、锦屏文书为少数民族区域社会发展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原始材料。区域社会研究是当今学术研究的一个重点,通过对地方经济、文化、社会的发展、变迁等等问题的研究,在认识地方的同时,更好地解读、认识国家与地方,地方与国家的相互关系和作用,以便更细致、更具体地认识国家和社会发展的轨迹。而区域社会研究离不开地方档案文献资料的支撑。比如,锦屏文书对于研究几百年来侗族苗族人民与汉族人民的木材贸易和民族商贸、对于研究锦屏及黔东南从古到今为什么林业是永不衰败的产业、对于研究民族区域自治、维护少数民族社会稳定等课题都提供了丰富的地方档案文献资料,具有重要的学术参考价值。
(5)、锦屏文书体现了侗族、苗族人民早已具有运用“契约”保护自己经济利益的意识,对研究民族法学有极高的借鉴价值。西南政法大学陈金全教授2004年到锦屏考察后极为震撼。他认为:清水江流域的锦屏文书和苗族侗族人民的法律生活经验充分说明中国存在着丰厚的民事法文化和民事立法的历史依据。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中华法系并不是“以刑为主”或 “只是刑法”而已,中华民族也并不是只有刑法而无民法的“不开化”民族。这对于廓清近代以来国内外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偏见和误解不仅有极大的启发意义,而且也是把颠倒的历史校正过来的切实依据。同时,这些“法规性”契约,也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武器”。
(6)、锦屏文书反映了明王朝以来封建社会林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形成与变迁。对当今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人工造林、森林管护、木材贸易形式、林业发展、生态立县、立州和立省等都具有重要的参考借鉴价值。
(7)、锦屏文书的大量征集、保护、开发与研究、利用,创建了锦屏文书文化品牌。对提高锦屏县、黔东南州和贵州省的知名度,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和提升旅游品位都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
(8)、锦屏文书为人类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民族学、历史学、民族法学,文书学、档案学、林学、生态学等学科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材料,具有重大的学术研究价值。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长、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书记白庚胜指出:“契约文书在社会学家手中被视为识读社会机体的密码,在历史学家眼中被当作阐释历史细节的证据,在法律工作者眼中则成为判定案例性质的凭籍,更重要的是在当事者那里成为履行有关责任、义务、权利的铁条。”
因此,锦屏文书自发现以来,国内外的专家学者纷纷前往开展田野调查,并结合各自的研究方向,进行艰苦细致的研究工作,都取得了各自领域的丰硕学术成果。
八、成果影响
(一)整理成果
据目前统计,锦屏文书整理出版的成果有以下几种。
(1)、日本东京外国语大学国立亚非言语文化研究所编、唐立、杨有赓、武内房司三人主编、东京外国语大学出版发行的《贵州苗族林业契约文书汇编(1736-1950)》,共三卷收录契约1657件。这是第一次对锦屏契约文书进行的系统整理,向世人展现了一幅幅明清以来以锦屏为中心的清水江流域社会历史发展的写实长卷,也是百年尘封的民间档案第一次进入国外学术界视野,引起极大反响。第一卷2001年3月出版,收录1736至1950年山林买卖契约283件;第二卷2002年 3月出版,收录1736至1950年契约574件,其中:山林卖契277件,租佃契约87件,田契55件,分山、分林、分银契约 90件,村规民约、房屋宅基地、纠纷调解、菜园、池塘等契约 45件,民国契约 20件。第三卷已于2003年出版,但锦屏县馆藏无书。
(2)、2007、2009和2011年,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相继公开出版由张应强、王宗勋主编的《清水江文书》(共3辑33卷),公布锦屏文书影印件达14000件,来源均为锦屏县契约征集办公室先后给中山大学提供的契约复印件及其扫描、光盘数码复制品。
(3)、2008年人民出版社出版陈金全、杜万华主编的《贵州文斗寨苗族契约法律文书汇编——姜元泽家藏契约文书》,整理契约文书800余件。这是专门按法律文书分类对文斗契约文书影印件辑校整理的成果。
(4)、其它文献整理收录的有:《侗族社会历史调查》第二编“林业收入”收录16件。《黔东南州志·林业志》(中国林业出版社1990)第三章收录13件。《锦屏林业志》(贵州人民出版社2002)第四章“林业培植”收录9件、“附录”16件。谢晖、陈金钊主编的《民间法》第3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收录130余件等。
(二)研究成果
据目前资料表明,对锦屏文书的研究,国内著作近10部,论文200余篇。研究人员主要有杨有赓、张应强、单洪根、王宗勋、徐晓光、李良品、 、罗洪洋、梁聪、沈文嘉等20余位学者。
(1)、杨有赓(1934年—2021年),贵州习水人,贵州省民族研究所原研究员。1964年,他首次在贵州锦屏发现我国苗侗民族著名文献遗产“锦屏林业契约”,并最早对其开展一系列整理研究。1988年执笔主编并出版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之一《侗族社会历史调查》,首次系统介绍锦屏林业契约文书概貌。1995年获日本国际学术交流基金会资助,应邀赴日讲学,以“外国人研究员”身份在东京外国语大学国立亚非语言文化研究所从事合作研究,首次将锦屏林业契约文书推向国际学术舞台。杨有赓是学术界公认的锦屏文书的发现者和整理研究开拓者,是国际知名的苗侗民族契约文书专家。
(2)、张应强(1965—),贵州剑河人,历史学博士,现为中山大学人类学系教授。出版有专著《乡土锦屏》(三联书店2004)和《木材与流动:清代清水江下游地区市场、权力与社会》(三联书店2006)等。其论文《从卦治〈奕世永遵〉石刻看清代中后期的清水江木材贸易》(《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3期),以碑刻和民间文书为据,考察了清水江下游木材市场的交易制度。随后,又相继发表《清代中后期清水江流域的村落与族群——以锦屏文斗寨的考察为中心》(《广西民族学院学报》2005年第5期)、《清代契约文书中的家族及村落社会生活——贵州省锦屏县文斗寨个案初探》等都比较全面的研究展示了清水江流域苗族侗族村落的经济社会生活以及木材市场流通历史概况等。
(3)、单洪根(1941—),贵州锦屏人,历任黔东南州森工技校副校长、锦屏县人民政府县长、县委书记、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巡视员等职,从事林业行政及领导工作30多年。他以丰富的林业实践经验和独特视角,一直关注黔东南林业发展和锦屏契约文书的收集研究,并取得可喜的成果。先后出版《绿色的探索》(贵州民族出版社1992)、《绿色的纪念》(中国林业出版社1996)、《木材时代——黔东南林业史话》(中国林业出版社2008)、《清水江木商文化》(世界社会文献出版社2009)、《绿色记忆——黔东南林业文化》(中国林业出版社2012)等林业专著,填补了黔东南乃至贵州林业史料的许多空白,并为大型高清文献电视纪录片《锦屏文书》提供了丰富的历史资料素材。他还发表了《锦屏林业契约文书——清代林业生产关系的活化石》(《凯里学院学报》2007年第5期)、《林业契约与林业改革》(《林业经济》2010第8期)、《放林业管理权于村级 还经营自主权于林农》(《林业经济》2011年第9期)、《清水江文书与社会管理》,(《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1年第3卷第3期)等数十篇论文,比较系统的对锦屏林业契约进行了分类研究,初步揭示了清水江木商文化的特点,指出了林业契约对当前林权改革的重要参考借鉴作用等。
(4)、王宗勋(1964—),贵州锦屏人,曾任锦屏县档案局副局长、档案馆馆长,《锦屏县志》副主编,县志办副主任、主任,现已退休。长期从事锦屏文书及史料征集研究工作。其凭着接触一手资料的便利,先后与张应强合作整理出版《清水江文书》(共3辑33卷),与杨秀廷合作点编《锦屏林业碑文选辑》(锦屏县志办编印2005),主编出版了《乡土锦屏》(贵州大学出版社2008)、《看得见历史的村寨---文斗》(贵州人民出版社2009)、《清水江历史文化探微》(云南美术出版社2012)、),发表《从锦屏契约文书看清代清水江中下游地区的族群关系》(《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09年第1期)等10余篇论文。
(5)、罗洪洋(1965—),贵州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其论文以《清代黔东南文斗侗、苗林业契约研究》(《民族研究》2003年第3期)为代表,比较详细地介绍了卖契、佃契、分合同和处理山地林木纠纷等四种主要的林业契约。同时指出“以林业契约为主的习惯法”起到了调整和保护林业产权、形成经济预期的作用。林业商品生产实践产生了法律意识,催生了林业契约样式。他还援引罗马法,来论证市场经济实践出法律意识的普适命题。
(6)、徐晓光 (1958—),辽宁省盘锦市人,曾任凯里学院教授、副院长,贵州民族师范大学教授、副校长,现是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其著作《清水江流域林业经济法制的历史回溯》(贵州人民出版社2006)围绕贵州省清水江流域林业经济法制的发展线索,研究这一地区林业经济法制的生成与演进,解析了当地苗侗民族的社会秩序、传统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关系。另有《中国少数民族法制史》(贵州民族出版社2002),《苗族习惯法的遗留传承及其现代转型研究》(贵州人民出版社2005)、《法律多元视角下的苗族习惯法——来自黔东南的田野调查》(贵州民族出版社1996)等著作和关于锦屏文书研究论文十余篇。
(7)、李良品(1957- ),长江师范学院二级教授,硕士生导师,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乌江流域社会经济文化研究中心原主任,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重点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民族学”评审专家,主要著作有《明清时期西南民族地区乡村社会与国家关系研究》《中国土司制度与国家治理研究》。于2008年在《贵州民族研究》第3期发表《近三十年清水江流域林业问题研究综述》。
(8)、梁聪(1967—),广东省湛江市人,广东法官学院教授、法史学博士。其著作《清代清水江下游村寨社会的契约规范与秩序——以锦屏文斗苗寨契约文书为中心的研究》(人民出版社2008),总体上是法人类学视角的经验描述,“以叙带论”穿插着理论问题的探讨,注意文斗契约与中国内地传统契约的渊源联系。
(9)、沈文嘉(1973—),江苏江阴人,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其《清水江流域林业经济与社会变迁研究(1644—1911)》(北京林业大学博士论文, 2006)认为,清水江流域侗、苗族民众与时俱进,主动适应市场变化,由市场合理配置资源,将山区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较好地处理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者之间的关系,走出了一条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以林契为代表的契约制度和侗、苗族的传统植杉技术,共同保证了清水江流域山林资源的永久可持续利用。这对于当下黔东南州各县,把握现代社会区域经济发展中地方政府所扮演的角色,亦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国外研究锦屏文书的学者主要有日本的唐立、武内房司、相原佳之、寺田浩明、岸本绪美等。代表性论文有唐立《清代清水江流域苗族植树造林的开始——林业经营兴起的各种因素》、武内房司《从鸣神到鸣官——清代贵州苗族林业契约文书见苗族的习俗和纷争处理》、相原佳之《清代中国清水江林业经营的一侧面——平鳌寨文书事例》、岸本绪美《贵州的山林契约文书与徽州的山林契约文书》等。以上论文均收录于《贵州苗族林业契约文书汇编(1736-1950)》第3卷中。
(三)利用成果
从2006年以后,锦屏文书抢救保护工作走上各级政府统一部署的发展快车道,锦屏文书掀起研究热潮,其研究也纳入了国家社科研究课题,各项目县与国内各高等学府开展多种层次研究的校地合作,取得了丰硕的学术成果。
目前,锦屏文书整理已公开出版物共计160种,正在出版60种,下步计划再出版140种。锦屏文书特藏馆自2015年开馆以来,每年接待游客参观30,000人次,现累计接待游客参观达210,000人次。
2010年,“锦屏文书”入选第三批《中国记忆工程名录·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目前,贵州省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的仅有贵州水书、锦屏文书、贵州布依族古文字档案三项。
2015年10月,建设总规模6988平方米投资2000多万元的“锦屏文书”特藏馆竣工,可以存藏文书50万份。同时,投入550万多元面积达1200平方米的锦屏文书陈列展览对外开放,近期又投资80万元进行升级改造,锦屏文书特藏馆现成为锦屏县重要的地标建筑,也是一道展示“木商文化”的亮丽风景。
2017年11月,由国际档案理事会东亚地区分会和国家档案局联合主办、贵州省档案局承办的国际档案理事会东亚地区分会第十三次全体大会暨数字格式文献遗产的选择和保护研讨会在贵阳召开,会上特别将“锦屏文书”“水书”小型陈列展作专题推介。
2019年3月1日,经贵州省大常委会批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文书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2020年1月,利用锦屏文书为主要申报资料,贵州锦屏杉木传统种植与管理系统入选第五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2021年10月,锦屏文书特藏馆通过了评估验收,成为“贵州省人文社科示范基地”。
2001年至2023年期间,国家和省、县级共投入“锦屏文书”抢救保护工作经费5955万元。其中,黔东南州各锦屏文书项目县共获得中央和省级抢救专项经费1388万元。锦屏投入资金占比最多,中央拨付600万元用于特藏馆项目建设、省200万、50万元为特藏室的改造资金,地方政府投入陈列展550万和升级70万以及碑林文化墙近100万元;中央和省级安排的重点档案抢救保护经费265万元、县级财政配套安排120万元,投入特藏馆地方资金1600万和办节办会等2500多万。
自2001年以来,锦屏县投入锦屏文书抢救保护资金累计达4000多万元,连续举办两届大型“锦屏文书文化节”活动,六届“锦屏文书学术研讨会暨国际高端论坛”,社会反响影响很大。
(四)社会影响
早在上世纪90年代,已故台湾著名作家、锦屏籍文化学者姜穆先生在回黔考察时就卓识睿智地指出:“锦屏林业契约有望成为黔学的一门显学。”
2002年3月,由中山大学组织发起,英国牛津大学和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以及北京三联书店的历史学家、人类学家组成中英联合考察团,赴锦屏进行民间契约与传统村落专题考察。英国牛津大学教授、世界著名历史学家科大卫博士在考察锦屏林业契约后指出:“锦屏契约非常珍贵,像这样大量、系统地反映一个地方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契约在中国少有,在世界上也不多见,完全有基础申请为世界文化遗产,希望加强保护和抢救。”法国《欧洲时报》、新华社、《贵州日报》、贵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这次考察进行了隆重报道,引起海内外强烈反响。
2003年 1月和 4月,《中国绿色时报》和《中国民族报》分别以将近整版的篇幅对锦屏林业契约文书的产生、保存、社会价值等进行深入报道。5月,由中国侗族文学学会的北京专家学者创办的《侗人》网站连续对锦屏林业契约进行专题讨论。《贵州日报》、贵州电视台和香港《华南研究资料中心通讯》等几十家媒体相继推出锦屏林业契约文书专栏。有关专家盛赞:锦屏林业契约是我国继故宫博物院的清代文献和安徽“徽州文书”之后的第三大珍贵文献。是年,锦屏县委宣传部、锦屏县契约征集办公室与贵州电视台联合摄制了5集林业契约专辑《林业契约背后的故事》,播放后掀起了一股锦屏文书研究热。
2005年3月24日,锦屏县文斗村农民文化学者姜廷化、易遵发两人应西南政法大学陈金全教授邀请走上该校讲坛作题为《清代苗族民间契约法律文书》的精彩报告,效果良好。
2006年7月28日,北京大学中文系老教授段宝林在锦屏县档案局考察林业契约后认为:“档案是最宝贵的历史资料,林业契约是国宝,要加强保护,要注重研究、调查契约非物质文化的内涵。”
2007年,贵州大学与贵州民族文化宫合作,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记忆工程”的国际文献遗产保护技术规范,成功地研制开发了一套锦屏文书数字典藏系统和保护管理工作平台。
2008年7月22—27日,第十六届世界档案大会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召开,来自138个国家的1200名档案专家参加大会。会上专门设立了“拯救全球重要混农林复合文明系统的历史记忆库:关于中国土著文献遗产‘锦屏文书’保护利用的专题论坛”,作为大会前沿专题之一。专题论坛上,贵州大学中国本土知识与文化产权研究所所长龙宇晓教授和贵州民族文化宫高聪主任分别作中心发言,将“锦屏文书”作为“世界记忆工程”和“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介绍给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文献遗产保护专家和国际学术界有关人士,使这一重要文献遗产的珍贵价值和保护利用得到了各界更广泛的关注。前沿专题论坛评价:“锦屏文书作为民间文献遗产,在中国西南边陲少数民族地区、全球范围内都具有独特性的重要意义,是全球重要混农林文化遗产中苗侗少数民族混农林生态体系中唯一得到较好记载的、还在民间留藏着的濒危文书,是全世界农民混农林活动的活态记忆库,在生态保护上树立了一个世界性的典范。”
2009年12月21日,新华通讯社刊载《一纸林契:五百年砍不败的青山——贵州省锦屏县林权制度变迁调查》,反映了锦屏县依靠契约文化促进林业发展的历史,及其对现今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启示与借鉴,引起了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帮的高度重视,并作出了“深入调研”的重要批示。于是,国家林业局组织调研工作组与贵州省林业厅有关领导,多次风尘仆仆赴黔东南锦屏等各县开展调研。
2010年10月10日-11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百县经验交流会上,时任锦屏县委书记陈英华作了题为《汲取锦屏文书精华 明晰产权狠下功夫 》交流发言,把近年来锦屏林改工作取得的先进经验推向了全国。
“锦屏文书”,先是被列为“全国重点档案抢救工程”,随后列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侯选名录》。 2010年2月22日,“锦屏文书”通过国家档案局“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国家咨询委员会审批,成功入选第三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保护工程名录》,是继 2002年“水书”文献之后,贵州的又一中国档案文献遗产,为下一步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记忆工程”以及“世界文化遗产”奠定了基础。
2010年夏,由中国现代史学会红色文化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常征导演、北京紫晶石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李显刚创作工作台本,由省林业局、中共黔东南州委宣传部、黔东南州林业局、中共锦屏县委、锦屏县人民政府联合摄制的六集大型高清电视文献记录片《锦屏文书》,在单洪根的全程协助下开机拍摄。纪录片以轰动国内外的锦屏文书为红线贯穿始终,跨越明清、民国直至当今的林业改革时期,忠实记录了清水江流域600多年的林业发展史、森林生态史。它以史料辑录、现场拍摄、人物访谈与故事穿插的手法谋篇布局,使其场景宏阔,气势磅礴,立意高远,情景交融,启迪后人。
2011年夏,“锦屏文书征集整理与研究”被列入国家重大社科研究项目,中山大学、贵州大学与凯里学院将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开展多学科的项目研究。
2012年,国家林业局与凤凰卫视合作拍摄的大型生态纪录片《大地寻梦》。2月23日-25日,凤凰卫视大地寻梦摄制组到锦屏县拍摄《绿色寻梦之贵州篇》专题片,《绿色寻梦—贵州篇》是凤凰卫视《大地寻梦》栏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摄制组到锦屏文斗、瑶光、茅坪等村寨及敦寨春雷林场开展摄制工作,第一集将以“锦屏文书的前世今生”为主题,走访清水江木商文化,见证林业产权制度的历史,向全国乃至世界观众展示清水江木商文化,锦屏林业保护以及产权制度改革的成果。《绿色寻梦·贵州篇》共分3集,每集36分钟,已于2012年4月在香港凤凰卫视中文台、欧洲台和美洲台播出。
2012年3月31日,国家档案局局长、中央档案馆馆长杨冬权一行,到锦屏就锦屏文书等重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作进行调研和指导,并查看特藏馆建设进度和设计施工情况,他希望锦屏县委、县政府加大锦屏文书特藏馆的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使散落在清水江沿岸各民族村寨的锦屏文书早日搬进新家,让价值与敦煌文书、徽州文书比肩的锦屏文书得到有力保护。
2013年4月,由高聪、谭洪沛主编的《贵州敦寨明清土司契约文书﹒九南篇》约50万字,收录文书448件,由民族出版社出版。(《贵州九寨侗族契约文书》,收录文书200多件,将于2014年出版。)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长、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书记、著名学者白庚胜教授在为《贵州敦寨明清土司契约文书》写的序言中呼吁:“我郑重地建议国家与地方有关部门将丰富多彩、价值连城、举世罕见的苗侗契约文书集群申报为‘世界记忆遗产’,以求实至名归、名符其实、名正言顺。”
我们相信,在各级政府关心支持下,在档案文化部门、学术机构与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的共同努力下,尘封清水江流域侗乡苗寨民间社会600多年的“锦屏文书”,一定能早日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希望“锦屏文书”这一贵州文化品牌在不远的将来,一定会有朝一日成功跃身“世界文化遗产”的发展平台。
九、问题困难
由于历史变迁,自然损毁,以及解放后历经土地改革、“文化大革命”,“锦屏文书”大都作为封建遗物被付之一炬,现在所存已日渐稀少。因此,加强对“锦屏文书”的征集、整理、抢救和保护,为将来系统开发利用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是一项非常紧迫的政治任务,必须依法加强征集、整理、抢救和保护工作。但是,“锦屏文书”抢救保护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与困难:
1、“锦屏文书”保存现状令人担忧。“锦屏文书”易被村火、寨火烧毁。据调查,发生寨火次数多的村寨,契约存量很少。如2005年7月,文斗上寨寨火,烧毁数千件“锦屏文书”;我县属高温高湿地区,“锦屏文书”被氧化、霉变、虫蛀、鼠咬损毁严重。这是民间保管条件下,非民力能抗拒的。在征集中看到成堆的文书成为纸粉、纸砖、虫窝,十分可惜;人为毁坏、流失“锦屏文书”现象不可忽视。
2、“锦屏文书”征集资金不足,难度加大。目前,每年可用于开展“锦屏文书”征集、抢救、保护、研究的资金仅为20—25万元,还十分有限。由于现在征集的成本越来越高,路程越来越远,平均每征集一件,成本高达200元,没有雄厚的资金支持是不能征集的。
3、近年来,农户物权意识提高,无偿捐献“锦屏文书”的积极性大大降低。
4、“锦屏文书”征集人员不足。县档案馆(史志办)现有14人,承担档案业务指导、保管利用编研、地方志和年鉴编纂等业务工作任务重,在确保完成这些职能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仅可抽出3人相对集中精力征集“锦屏文书”,无力开展锦屏文书的人文社科普及,以及对锦屏文书的研究、开发利用,学术成果的社会转化率和对社会软实力的奉献率低,锦屏文书的宣传推介和品牌效应还处于缺乏全盘性、全局性、整体有序统筹和各行业融合配合“全县上下一盘棋”的发展意识和宏观系统性策划,锦屏文书还是一块未经雕琢的璞玉,是一匹千里马埋没于沟槽之间,如金子被掩埋着见不着它发出的光芒,才美不外见,与锦屏社会经济建设发展的大战略、大旅游、大外宣、大文化、大开发的工作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十、思考建议
1、明确工作目标,夯实“诚信之州”“契约之州”和“契约之乡”“诚信之都”发展基础。“锦屏文书”抢救征集工作目标任务是力争到2025年完成征集抢救保护工作,将散存于民间的“锦屏文书”基本征集完毕;建立数字化典藏数据库管理系统,为研究、利用提供科学、便捷的查阅方式;整理、编辑出版《锦屏文书》系列丛书,丰富和提升锦屏文书特藏馆陈列展的内涵和品位,发挥其旅游引导和幅射作用,2025年以后工作重点放在研究、开发和利用上,为构建“生态公园县”和“实现旅游业新突破”提供大空间和大平台。
2、统一“锦屏文书”管理体制,打好开发利用整体组合拳。目前,省、州和锦屏等五县虽然都已分别成立了抢救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但管理还比较松散,且由于是临时性机构不为群众所信赖,要依托“锦屏文书”特藏馆成立全州管理机构,提早落实编制配备人员,加强领导,统一协调,建立工作目标统一的行政管理体制,形成省、州特别是锦屏等九县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格局,避免各自为政,各吹各号的行业内卷,工作才会打开新局面,形成文化硬核的疑聚力。
3、建立人才培养培训机制,为开展县域全域文化旅游打基础。抢救保护“锦屏文书”是一项前无古人的文化抢救工程,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具有较好中文特别是文言文基础的和计算机知识的年轻干部来充实队伍,担当起“锦屏文书”抢救保护利用工作的重任。同时,建立“锦屏文书”抢救保护工作人才培养培训机制,对从事抢救保护工作的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培养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特别是要增强和加大锦屏文书的人文社科思想宣传和社会教化工作水平,不拘一格降人才,选拔一批让有前瞻眼光、前卫思想、懂市场运作、善组织策划且工作积极敢于大胆创新的人才脱颖而出,发挥人才引领作用,成立文化旅游运营集团公司,全方位整合资源,在杉乡锦屏营造出“契约之乡、诚信圣地”浓厚的社会氛围,特别是五百年文化洗礼的历史厚重感,重建清水江契约社会和诚信文化品牌形象,推动锦屏县新时代文化旅游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4、建立激励机制,提升群众锦屏文书的文化自信。群众将“锦屏文书”保存至今已确属不易,要想用价值衡量也有诸多不便和不利。近年来,群众对捐献或移交“锦屏文书”给国家保管积极性不高,可以通过每年召开一次表彰会,对开展抢救保护“锦屏文书”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奖励,特别是表彰主动带头捐献“锦屏文书”的群众。此外,还应给交“锦屏文书”进馆保存的每个群众发放“证书”,并明确给予享有免费查阅利用等特殊待遇的权利,以褒扬和彰显他们对文化建设、历史文化抢救所作的贡献,为创建“中国诚信之都”“中国契约之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重建锦屏诚信社会体系,凝聚群众文化认同和民族文化自信。
5、运用现代先进技术,建立“锦屏文书”数字化管理系统。以确保“锦屏文书”原件的安全,为研究、利用提供平台,把“锦屏文书”向国内外推出,建设好“网上数字博物馆”,聚焦旅游眼球,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空间,也为锦屏文书申报“世界记忆工程”奠定工作基石,为提升锦屏文书普世价值的全球影响力创造坚实推广平台。
6、全面构建打造锦屏“诚信社会”管理体系和新形象。一是夯实“锦屏文书”核心文化地位,下好全县“大外宣”一盘棋。加大宣传动员工作力度,健全对外宣传和对内动员相互促进的机制,使广大干部群众人人为抢救保护“锦屏文书”出力,营造“交文书进馆保存光荣”的社会氛围,激发群众将“锦屏文书”交馆保存的积极性。搞好锦屏文书“诚信、礼法、生态、和谐”人文理念的活态传承,为推进“锦屏文书”征集、抢救、保护、整理与研究开发夯实基础,进一步申报“世界记忆”工程,提升锦屏文书“诚信精神”的国际社会地位及其教化普世意义,提升“锦屏文书”国际影响力。
二是深入挖掘锦屏文书作为核心主体文化的引领作用,提升地方招商引资和文化软实力。聚焦粤港澳大弯区,用好“桥头堡”政策,提升锦屏“诚信之乡,契约之乡”宣传美誉度,选好用好锦屏形象定语的核心文化广告吸引效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争取对内打基础,对外招投资,利用外部资金和项目,推动以锦屏文书“诚信契约精神”为主基调的“现代农文体旅体验旅游圈”景点景区大整合大融合,打造好精品旅游线路,把锦屏散落各乡镇的旅游文化资源如珍珠般串连起来成旅游资源项链。
三是利用锦屏木商文化打造与习近平总书记倡导“两山文化”理念相契合的“人类、自然和谐共生”的“贵州生态文明示范基地”等,带动锦屏文化旅游发展走出一条新模式,创出一条新路径,助推锦屏现代化高质量发展,充分挖掘和释放锦屏文书作为锦屏核心文化的活力,制定“诚信锦屏”社会经济发展五至十年中长期发展规划,在各行各业构建“诚信管理”体系运行机制,打造锦屏文书“诚信精神与契约文化”的地域文化形象,发挥其独特文化旅游“一招特,二招鲜,三招全盘活”独特品牌及其引擎带动效应和文化幅射的强大优势,助力锦屏社会各行各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简介: 龙令洌,男,侗族,锦屏县档案馆(史志办)锦屏文书研究中心研究工作者。作品在国家级报刊头版头条发表,多次入选头版头条新闻大赛。曾获全国征文大赛二、三等奖多次,多次应邀参加省社科、侗学、法学、档案学和非遗文化等学术论坛与研讨会。作品收入《21世纪医疗与医政工作实务》《人文世界》《侗族通史》《侗族通鉴新编》与《侗族地区乡村振兴与文化、经济高质量融合发展》等丛书。著有《锦屏文书:走向世界的杉乡记忆》(中国文化出版社2016年)、主编有《瑶白摆古志》(团结出版社2022年)。研究方向:民族文化旅游、区域经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及锦屏文书保护与传承等。邮箱:dajlll695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