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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志关系新探
发布时间:2023/8/11 9:36:07 点击量:479 文章来源:炎黄修谱网 最后更新时间:2023/8/11 9:58:20 作者:余军民 涂山河 录入者:

史志关系新探

 

摘要:对史志关系的认识,一直是方志界关注的焦点,亦是方志学亟待理清的一个基本问题。尤其在当下,方志学学科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地方史编写方兴未艾,正确的认识史与志的关系,将有利于更好地梳理方志学的发展脉络与基本特征。本文通过对史与志的基本概念、主要特点以及相通、相异作了系统阐述和比较分析,认为编史修志同为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史志之间既有密切联系,也有明显区别,在发展过程中相互影响、相互融合、互为表里。要充分发展两者的独特作用,就必须取长补短,相互促进。

关键词:概念、特点、相通相异、史志关系

史书志书在我国源远流长,迄今已有3000多年的历史。古往今来,编史修志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但常有人将史志混作一体,甚至认为志就是史,史就是志,有志即是有史,志史是同一母亲生的两个孩子。显然,这种认识是有失偏颇。正确认识“史”与“志”的概念、特点、相通与相异,对提高史志编修质量是大有裨益的。

一、“史”与“志”的基本概念

何谓史?史者,历史也。史是以探索和总结某区域或某行业历史发展规律为目标任务的著述。泛指历史或史书,其定义历史学家说法不一。清代史学家梁启超对史学的认识是:史者何?记述人类社会赓续活动之体相,校其总成绩,求得其因果,以为现代一般人活动之资鉴也。史事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史书是对史事的实录(记叙)与评价,是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反映。所以,要给历史下一个相对确切的定义,就必须把历史的客观必然性与人的主观认识论有机结合起来。由此而得出:历史主要是记述自然界、人类社会或某种事物的发展过程和重要人物的经历,以及对它们的地位和作用给予恰当的评说。

何谓志?志的最初意思是标记,是将名词活用为动词的特殊用法。志者,方志也。通俗说法就是作标记的人形成的书。方志也称地方志,古称地志、地记、图经等。其含义可解释为文字记录,即“志者记也”。史学上所说的志专指地方志,也叫方志。主要是记述一定地域社会、自然的历史和现状的综合性著述,举凡一地的天文、地理、政治、经济、军事、文化、风俗、灾异等。所以,地方志是一方全史,六类齐全,包罗万象,有“一方之全书”“地方百科全书”之美称。

在数千年历史变迁中,贤明当政者都高度重视并亲自推动修志工作,注重发挥方志维风励俗,信今传后的作用。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承袭了这一优良传统,把修志作为政府的一项职能。2006年,国务院颁行《地方志工作条例》修志问道,直笔著史,并首次实现省、市、县三级志书和年鉴全覆盖,随着大量地情书籍的出版和志者的实践,其志的内涵也得到了丰富。

二、“史”与“志”的主要特点

史与志的特点是兼而有之,但各有侧重。

史的特点概括起来为“五个侧重”:①侧重于系统性。史和志都讲系统性,但写史记叙事物必须完整、深入系统、注重探究事物发生发展的前因后果和来龙去脉。无论是写人物史也好,还是写社会史、自然史也好,都要求内容完整系统,以其完整的内容和系统的议论,揭示事物发生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志也讲系统性。但受时限,如年鉴中的工程项目建设,其中有些项目是跨年代,此项目只能记年内的建设情况,跨年代的部分就不能记。②侧重于论述性。史志都有论述内容。但议论是史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史学工作者对史事、人物的评论,也是修史者思想的集中反映,尤其是评价观点,必须中肯鲜明。志也不是一点议论都没有,如全志的概述部分,章节中小述或概况,年鉴中“特载”都是有议论的。但就全书而言,所占比重小,且都属记实性的说明。③侧重于追溯性。史与志都有追溯性的内容。史书要求“详古略今”,越古越详,通过对历史人物,历史事件进行概括、研究和论述,以此加深后人对前人、前事的认识,从而达到鉴古察今、经世致用的目的。志书也有追溯内容,如大事记,人物传、人物简介等,但要求上是“详今略古”与史书截然相反。事实上是古代资料少,今人资料多,想详古略今也做不到。④侧重于艺术性。新编志都讲究艺术性。写史则明确要求不是对史料的罗列和堆砌,而是对史料的深入分析和艺术加工,不仅要求语言平直,秉笔直书,而且注重语言文字的艺术性,力求把史写活、写靓,使之具有很强的可读性和感染力。汉代史学家司马迁的《史记》之所以被鲁迅称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宋范致明写的《岳阳风土记》被称为宋人风土书中佳本和岳阳地方志第一书。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它们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志书的艺文及版式也讲究艺术性,但行文不能搞艺术加工,只能实录。⑤侧重于客观性。无能写史还是编志都必须尊重史实,不能搞虚无主义。写历史应该如实客观记载,而不应抱有主观好恶的态度,更不能离开当地社会的实况;要烙有它所属时代的独特印记,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去编写,从而给后人一段真实客观的历史面貌。如1958年由湖南常德专区组织围挽的钱粮湖农场,毛泽东听了贺凤生的汇报后说:“围挽钱粮湖有可能是个好工程、但急功冒进,苦了农民兄弟,就不应该了。”这段话就客观的述评了该项工程以及毛泽东对此工程的态度。

志的特点概括起来也有“五个方面的侧重”:①侧重地域性。志又叫地方志。其内容记载只限于某一个区域的事物,受特定的方位和时间的限制,在记述当地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尽显本地独特的事和物。强调“志笔不能越境而书”。如城市区志就只能记述该城区市区范围内的事物,某区域教育志只能记述与该城区相关的教育活动。地方史也讲地域性,如党史组织人物、活动等,但史强调完整性是可越界,如土地革命时期的苏区组织有许多是跨界的,同样可以记。②侧重时代性。志以记述当代事物为主,时间下限一般接近修志年代。其内容囊括时代精华,展现时代风貌,体现时代特色。通常情况下是不允许上溯和向未来延伸的,但年鉴的“特载”以及“中长远规划”应除外。“当代立志,隔代修史。”虽不完全准确(也有当代修史的),但从一个侧面也说明了志的时代特征。③侧重资料性。方志以容纳大量资料为己任,其编纂的目的,不是直接探索自然和历史发展的规律,而是全面反映某一域的自然地理与社会状况,为各门科学研究、发展积累资料,也为后人修史准备素材。因此,在编纂形式上,一般采取记叙性体裁,对采集的资料大多如实记录,有许多数据,三言两语难以言清的并采用了表格形式以方便查阅。较少经过笔削润色。所以说,方志有着十分鲜明的资料特征。④侧重连续性。方志以类系事,对事实的记述注意其变化,记述其发生、发展的过程,以反映规律。因此,自从方志这种官修的地情书产生后,历朝历代都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基本做到了每隔一时段,续修一次,前后相继,绵延不断。⑤侧重综合性。方志记载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社会和自然各个方面。所有奇闻轶事多有记载,既记大事,也记具有历史意义的小事;既记现状,也记历史,人间之事,无所不包。如志书的“概述”、年鉴的“概况”等,方志不仅是自然科学的“博物之书”,而且是社会科学的“一方之全史”,因而被誉为“地方百科全书”。

三、“史”与“志”的相通之处

史志相通的说法来自史志学界的志源于史、为史之流或志属史部、史从志出等名家之言,对著史修志产生了深远影响。但随全国第一、二轮的编修以及党史、政史、社会史著述的实践也感悟到了,史中有志、志中有史的说法,即史志相通说。

概括起来有这么五个方面的相同,即“五同”:

一是同源。追溯史志的发展历史,最早史志是密不可分的,方志的起源和历史是一致的。清代史志学家大都认为史志名义上有点不同,实际上没有区别。近代史学界权威梁启超则认为最古之史,实为方志。当代方志工作者孙文件则认为商、周、秦、汉时代史志不分,一个地方的历史记载,既叫史,又为志。王晖认为古方志与古国史是同源共体,古方志即古国史,最初的史志是同源共体的。到了明代,随着志书编纂体例的完备和方志学说的出现,有的史志学家提出史志同源异流。认为志虽源于史,应从史分出。而后,史志逐步分家,志成为史的一翼,即志者,史之一隅,故今方志仍沿用了古史体中的志、表、纪、传等体裁形式。也有人将此现象比称共母的“双胞胎”或“龙凤胎”。

二是同理,有共同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指导思想是史书方志的灵魂是保证编史修志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的关键。从某种意义上讲,地方史和地方志都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工具。在不同历史时期,统治阶级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创造了许许多多为自己服务的概念、范畴。并通过政治、行政、讨论等手段进行推介,使其形成共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以实现执政者的政治目的。并通过史志的记载、评价和理论的升华,对后人产生影响,以保执政者目标的延续性,所以历朝历代都非常重视编史修志的指导思想、原则和宗旨。新时代编修的史志,两者都是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唯物辩证法,坚持实事求是。无论是编史还是修志(鉴),都不能背离“一个指导、三个坚持”的基本立场。

三是同记,有共同的研究内容。两者都要客观地研究人类社会活动的历史情况,实事求是地反映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根据实践的检验来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科学地反映和探索历史的发展规律,推动人类社会历史向前发展。因此,两者对待历史都要求存实求真、客观公正,都要全面、系统准确地记叙历史和域情。要按事物的本来面目去表述历史,如实反映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人物和事件,做到纪实物、实事、实地、实人,不虚夸、不造假。正如古人所云:“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

四是同质,有共同的治学精神。史志工作是一项艰苦的劳动,史志工作者都要具有“板凳甘坐十年冷,文章不写半句空”的治学精神,往往具有“识史之观、良史之德、严史之风、编史之才”,既要有正确的世界观、高尚的品德、严谨的学风、广博的学识。因此,无论是编写新时期地方史,还是编撰新时期地方志都必须坚持这一治学精神。史志的内容不是一个点、一条线、一个面,而是由许许多多的点、线、面构成的立体,需要花大量时间、大量的精力去广泛征集资料,认真整理、系统的分析、全面的记述。与此,还要求史志工作者具备德、才、识、学,即史学家的“四长”,这样才有可能编出高质量的史书方志。

五是同功,功指功用或作用。同功就是要有共同的社会功用。史与志都是一种文化现象,都具有资治、存史、教化的功能和作用。无论是史还是志,都集萃了多方面可靠的史料,使当政者能熟悉了解本地的历史与现状,使人民群众能传承先贤的美好风范和优良传统。当今所编纂的各级各类社会主义新志书的实用价值和以前的旧志书一样,也不外乎是存史、资治、教化三个方面。只不过具体内容和性质不同而已。仅就“存史”而言,新方志也将会起到“补史之缺、参史之错、详史之略、续史之无”的作用,而另一个就是直接的存史作用。编修社会主义新方志是为后一代人编写这一代地方史乃至国史,做资料准备的。因为近百年来,特别近几十年来,方志失修,史料漫散。而又经历了翻天覆地大变革,多少英雄志士前仆后继、浴血奋战,特别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从旧中国打出了一个新中国;又经过艰难地探索,走过曲折的道路,卓有成效地改造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创造了辉煌的历史。这些史料,只有当代人将其载入志书,后代才有可能编写这一代历史,将这一代人在革命、建设中所创造的业绩永远彪炳于域内或中华民族的史册。

四、“史”与“志”的相异之分

从史与志的概念和特点可以看出,二者是有明显区别。自从方志学的奠基人、杰出的史志学家章学诚创建“志属信史”“志乃史体”的说法后,人们对“史”与“志”的理解逐步加深。如当今史学理论家程大夏则认为志与史不同,史兼褒诛,重垂训也;而志乃记一地佳景奇迹、名人盛事,以彰一邑之盛。史学家谭其骧也认为:地方史与地方志同样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一直同时存在着。虽然史志都以某地区为记载对象,关系极为密切,但两者毕竟不同。通过一、二轮的志及地方史的编修,归纳起来,史与志有五个方面的“相异”。

(一)研究对象相异。历史的研究对象是人类的社会活动,当代地方简史记述的内容是一个地方或地区从解放到1995年这段历史的发展过程,记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发展变化情况及演变过程。总结了以往的成功与失误,为社会提供历史借鉴。也有的地方史记述内容是1978年至2012年的这段历史即改革开放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这种顺沿的历史过程的记叙,不能面面俱到,因此在内容选择上,只能选取那些推动或阻碍社会发展的重大史实。如重大历史事件、重要的建设成果、重要地方政策和决策的实施、重大政治运动、重要发明创造等。它的记述范围的文字量远远小于地方志。地方志则“是记述一个地方(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与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著述”。它的研究对象,不管是自然方面的还是社会方面的,无论是历史的还是现在的东西都包含在其中。在已出版的当代地方简史中,有些在绪论中详尽地叙述了该地的地理位置、地貌特征、土壤分布、气候类型、风带、霜期、作物生长期、降雨量、积温、自然灾害等情况和资源状况,把简史的序言写成自然地理志,这是不区分史与志研究对象的一种表现。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首先是因为史与志的区别认识不清,其次是由于有些同志长期从事地方志工作,在思维方法和表达方法上还没有从修志转到编史上来。

(二)编纂形式相异。史书以记述过去为主,往往以时间、事件为中心线索,侧重于编年,纵排横写,注重事物的纵向发展。而志书侧重记事本末,横排纵写。重大事件为弄清缘由,也追溯过去,但主要是以当代为主,记述现状。通过“据实直书”,但这部分不是志书的主体。史书是论述性的,在占有大量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对历史现象的分析,探索历史发展的规律。在史书中,作者可以将自己的研究所得作详尽、深入的阐发。所谓“以论异史”“以论带史”“论从史出”“史论结合”指的就是这种写史。而志书则是资料性的,“叙而不论”“述而不作”,重记叙,而不重议论。只是将广泛搜集、调查来的资料,经过整理、鉴别,分门别类地进行综述,以反映本地区自然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情况。如在写人物志时,就不能先用“伟大”“优秀”等词来给某个人下定论。而是通过事实材料的剪裁和铺陈,让是非功过、得失褒贬、胜负成败、经验教训,寓于事实的客观记述之中,从而为当代人和后人判断是非曲直提供材料依据。

(三)记述方法相异。史书一般以历史事件或历史人物为中心线索,往往记事比较集中,非常注重阐述其深入性与系统性。虽然史书也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许多门类,但对这些门类的记叙,都是紧紧围绕着某一中心内容进行的。从所囊括的学科内容来看,史书记叙的范围要狭小一些。而志书既记载社会情况,也记载自然情况,既记载过去,也记载现状,举凡一地的疆域、沿革、山川、水利、土地、赋役、军事、职官、选举、人物、艺文、金石、碑刻、建筑、名胜、古迹、风俗、方言、灾异、轶闻等等,事无巨细,只要有意义,都在记述范围之内。也就是说,无论是通志还是专志,都是在指定的范围内,对与其相关的内容做广泛的记述,一般并无明确的轻重之分。

(四)内容详略相异。编修方志,一个很重要的目的,是备修史时采摭,供研史时考证。因此,志贵在详细,既记宏观,又记微观。而史主记大事,存大体,带在宏观性。史书可以在志书的基础上写就,但志书却不能在史书的基础上编成。由此看来,志不仅可以作为修史的资料,而且还具有“补史之缺”“详史之略”“参史之错”“续史之无”之功能。

(五)成书方法相异。写史主要是依靠文献史料,虽然远古没有文献可征,需依赖考古发掘;近现代的历史,也要进行调查采访。但这两项活动,在整个修史过程中,并不占很大比重。同时,由于史书记事较为集中和大体,不像志书那样内容广泛和细密,因此史书往往可以由个人或少数人完成。如《史记》《汉书》《资治通鉴》及近代的《中国通史简编》都是一人或数人写成的。而志书要求以记载现状为主,要“详今略古”,每隔一定年限就要重修一次,所以就不能仅仅依赖于文献,大量的资料,必须在当时当地搜集,调查得来。有的虽有现成资料,也必须经过调查、予以核实补充。调查、采访,搜集资料的过程,是整个修志过程的重要部分,这一工作的质量如何,直接影响到修志工作的成败。同时,又由于志书记载的内容极为广泛和详细,涉及各行业,各门类,更应该去调查、去核实、去做大量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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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           者: 余军民   涂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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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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